20人被骗16万元!请警惕这种“虚拟货币”骗局

近年来,比特币的暴涨让币圈大火,炒币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热门投资,不法分子也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,利用人们追求一夜暴富的心理,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近日,伊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。

案件回顾

2021年3月,被告人冯某以虚拟数字货币.合约平台”赚钱为由组织被告人张某、王某两人合作投资。并找到软件制作公司开发人员被告人沈某,通过其所在的深圳某软件公司制作修改冯某提供的.FEXE”平台虚假数字货币交易软件,被告人沈某明知该软件是虚假数字货币交易软件,为获取18万元高额费用,仍对.FEXE”软件进行了修改、添加和授权,后获取费用12万元。

期间,被告人冯某在.FEXE”平台无任何运营数字货币资质的情况下,扮演.FEXE”平台.导师”通过视频讲课的方式诱导受害人通过网上购买泰达币(USDT)。

被告人冯某再将网上购买的泰达币转到.FEXE”平台内进行数字货币买跌涨投资,并承诺包赔.兜底”来博取投资人的信任。

被告人张某在.FEXE”平台内充值大额虚假数据,扮演平台大额投资者在微信群里发布虚假消息,引诱投资者投资。

被告人王某在冯某的授意下通过.FEXE”平台后台修改数据,以操作盈利、亏损数字货币数额的方式让投资者相信.FEXE”平台真实性,进而从中盈利。至2021年4月,经查明二十名被害人共计被骗金额为161237.73元。

法院审理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冯某、张某、王某、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抖客网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诈骗他人财物,价值161237.73元,诈骗数额巨大,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

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七条、第七十二条第一款、第七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三款、第六十四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,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;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;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;被告人沈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
法官提醒

近年来,虚拟货币投资因其高收益率而大热,但高收益的背后往往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。部分犯罪活动也从线下转至线上,一些金融诈骗、传销活动,以炒作虚拟货币的概念为包装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。任何投资都应当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和安全警惕的意识,.一口吃不成胖子”,高额利诱不可贪,要摒弃.挣快钱”.发大财”的浮躁心理,以合理、适当为投资原则。[声明:此文来源于伊州区人民法院。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。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联系我们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!]

原标题:【20人被骗16万元!请警惕这种“虚拟货币”骗局
内容摘要:近年来,比特币的暴涨让币圈大火,炒币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热门投资,不法分子也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,利用人们追求一夜暴富的心理,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近日,伊州区人民法院公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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